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作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该如何构建?这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难题。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政府采购的第一大省,广东在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探索中有什么样的创新举措呢?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到广东团所在驻地,就这个问题采访了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
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目标。”围绕现代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政府采购又将如何破题发力?戴运龙认为,核心就在于建立和完善五个机制:集中采购机构的竞争机制、政府采购的代理和评审机制、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健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和行政裁决机制。这也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精髓所在。其中,作为关键环节和重要组成的“评审机制”,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采购的一个监管难点。“攻坚克难,唯有创新。广东财政牢牢抓住创新这个‘法宝’,通过管好评审专家和推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政府采购评审机制良好运行。”
重点管控 创新监管思路
专家评审制度作为我国政府采购的一大特色,在十多年的改革创新历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专家未履职尽责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针对业界这一监管痛点,广东省聚焦重点环节,进行大胆创新。戴运龙介绍,2017年,广东省财政厅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评审专家统一选聘入库、资源全省共享;2018年9月,全省新的评审专家抽取系统正式启用,统一服务界面、统一抽取流程、统一管理要求,涵括系统随机抽取、自动呼叫、名单实时加密、自助请假等多项管理功能。
戴运龙强调,“新系统的建设着力对评审专家抽取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实施重点监控。”其中,发起专家抽取必须关联政府采购公告,实现了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的闭环管理;建立回避专家数量预警机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抽取过程中若选择回避专家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向监管部门做出提示并纳入重点监控范围。通过信息化手段,在便利专家资源抽取使用的同时,大大降低了专家抽取使用过程中的人为操控风险。
戴运龙坦言,“破解专家管理难题,关键还是要‘出新招’、‘出实招’。”2018年10月起,广东省率先实行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互评履职记录,“评审专家履职评价‘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对该专家进行约谈警诫,可以发出‘提醒函’,也可以暂停其1-3个月的抽取资格。涉及违法行为的,将进行调查处理。反之,被评为‘优秀’的专家,将被优先选聘为广东省政府采购资深评审专家。”进而,将根据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情况等因素设置评审专家阶梯抽取概率。“适当提高履职较好、综合素质较高的专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的概率,降低履职较差、素质较低的专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的概率,避免评审专家领域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引导专家规范履职。”
一鞭先著 探索信用监管
“诚实信用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也是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 戴运龙告诉记者,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既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也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其推进的好坏直接关系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成败。
戴运龙认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责无旁贷。“既要扭住信用监管的‘牛鼻子’,又要做好联合惩戒的‘大文章’。”
为此,广东省重点依托“互联网+政府采购”,在全国率先探索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机制。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系统直接对接“信用中国”网站,全省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一个登录平台、一个操作路径、一个执行标准,一点鼠标,即可轻松查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代理机构库”和“供应商库”的信用信息。如果发现代理机构不诚信就不能接受委托代理,供应商不诚信可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系统将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等关键节点设定为信用必查环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必须进入信用监管系统模块完成对代理机构的信用查询,否则无法委托代理。“在关键节点上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建立通报机制,对采购人委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业务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布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的中标、成交公告的,严格进行通报。戴运龙强调,通过信息共享,推进信用公开,突出监管重点,增强了联合惩戒的威慑效应。
通过一系列方法创新、效果明显、步子扎实的改革举措,将新的监管要求贯穿于政府采购每一个环节,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